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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的
  通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承载着中华民族工匠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为进一步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促进我市老字号保护与发展,经研究,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第二批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荐当地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申报平顶山老字号,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 

二、申报资料

(一)县(市、区)商务部门的申报文件;

(二)《平顶山老字号申报表》;

(三)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企业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企业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企业文化等,并附创始人、传承人情况及历史考证材料(含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纸、杂志记录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等);

(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牌匾、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企业门店的消防验收合格证;

(七)企业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第二批平顶山老字号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企业认真、清晰、准确填写《平顶山老字号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深入了解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历史传承,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三)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初审、申报平顶山老字号的企业相关资料报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专家评审拟评定为平顶山老字号的,经媒体或网络公示(至少7日)无异议、无争议的评定为平顶山老字号

(四)申报文件一式3份;申报材料第(二)至第(七)项统一以A4纸尺寸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21915日前报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平顶山市商务局

2021510

 


备注:

平顶山老字号认定条件

一、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争议;

二、品牌创立于1979年(含)以前;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平顶山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平顶山老字号”认定工作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平顶山市商务局

0375-2927238

2

汝州市商务局

0375-3321779

3

舞钢市商务局

0375-7061722

4

宝丰县商务局

0375-6516618/6515555

5

郏县商务局

0375-5198600

6

鲁山县商务局

0375-5650989

7

叶县商务局

0375-3319696

8

新华区商务局

0375-2390100

9

卫东区商务局

0375-7099791

10

湛河区商务局

0375-3782110

11

石龙区商务局

0375-2539158

12

高新区商务局

0375-3983396

13

新城区商务局

0375-266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