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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鲁山县锐承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确认鲁山县锐承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鲁山县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鲁山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6〕159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新建鲁山县锐承加油站建设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鲁山县马楼乡虎营村东X008白沙公路路南,法人代表:叶雪艳,占地面积886.91平方米,油罐储量90立方米,加油机2台,投资金额150万元。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