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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舞钢市豫达矿山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确认舞钢市豫达矿山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舞钢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新建1座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预确认平顶山舞钢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办文[2020]45号)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市新建舞钢市豫达矿山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名称:舞钢市豫达矿山加油站有限公司,地址:舞钢市庙街乡冷岗村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北门,法人代表:王书梅,占地面积2750平方米,油罐储量200立方米,加油机2台,投资金额500万元。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