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投资主体设立叶县汇丰石化加油站加油站的通知
叶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叶县汇丰加油站申请变更投资主体的请示》(叶商[2021]39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1号)、《平顶山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业务办理工作细则》(平商[2020]76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你局上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经审核,同意叶县汇丰石化加油站(原叶舞路加油站)投资主体由毛金会变更为兰荣庆。新设立叶县汇丰石化加油站,法人代表:兰荣庆。
二、叶县汇丰石化加油站,占地面积1020.59平方米,加油机3台,油罐总容积100立方米,经营地址:叶县昆阳大道与叶舞路交叉口东380米路南;
三、原叶舞路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41040361,法人代表:毛金会)收回并注销;
四、请通知新投资主体持本通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