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宝丰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的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来源:
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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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商务局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平商运许注销字[2021]第03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宝丰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9日取得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许可证编号:油零售证书第41040053号)行政许可,由于你(单位)主动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六)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商务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