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省商务厅领导批示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市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提升我市外商投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请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全面梳理:
一、全面梳理《外商投资法》出台后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项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包括制定相关规定情况),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总结,并认真填报“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请于10月29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含清理情况表)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外资科。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将全市专项清理情况汇总后进行上报。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对打造更优开放环境、做好“六稳”工作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巩固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做好法治保障。
联系人:王志捷 马碧虹
邮箱:pds_wzk@126.com
附件:外商投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