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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有关家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对有意向参与平顶山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征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有意向参与平顶山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家电销售企业

1.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2.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4.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5.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1.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网点、仓储场地、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同时具备上门回收服务、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2.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征集流程

有意向参与平顶山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向当地县(市、区)商务、供销部门报名登记。在活动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参与企业。

 

咨询电话:平顶山市商务局  0375-2222927

          平顶山市供销社  0375-2195078

 

2024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