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平顶山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材料的审核进度,平顶山市商务局计划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我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该活动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申请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二)预计全市参与数量。依据全市符合以旧换新政策的汽车保有量、中央财政预拨补贴资金额度和目前申请人数(截至9月4日已申请2023辆)等情况,预计全年参与活动的数量在1万辆(单)左右。
二、采购需求
中标机构或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汽车以旧换新的文件要求,对平顶山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申请人是否给予补助进行资格审核,分期分批出具审核结论(2025年1月10日前全部完成审核),并报送审核后的统计数据(申请人信息、县(市)区归属和补贴类别金额等),项目审核结束后出具整体报告。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中标机构或单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主要开展以下审核工作。
1.业务受理。对填报信息进行初审,查验申请人所提交各类资料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是否为平顶山市域,上传的图片资料是否完整、清晰、有效,报废车是否是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2.报废汽车回收地审核(系统可自动比对并显示结果)。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回收证明编号、交车日期、注册登记日期、车牌号码、车辆使用性质、车辆识别代码等信息进行审核,并核对填报内容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的相应内容是否一致。
3.报废汽车登记地审核(系统可自动比对并显示结果)。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和报废汽车类别等信息进行审核(注:《机动车注销证明》必须由登记地车管所开具),并核对填报内容与《机动车注销证明》上的是否一致。
4.新车发票开具地审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开具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票代码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并核对填报内容与上传发票图片内容是否一致。
5.新车注册登记地审核(系统可自动比对并显示结果)。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和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型号以及排量进行审核,并核对填报内容与上传发票图片内容是否一致。
6.受理地终审。信息全部审核完毕后,根据审核记录进行信息终审。
(二)审核工作要求。中标机构或单位要本着“严守标准、及时准确、能补尽补、安全保密”的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限时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对已受理的申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
2.补正信息。申请人填报材料不清晰、有缺漏或填写信息错误等,应及时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指导申请人尽快完成信息补正工作,避免因信息补正不及时而发生纠纷。
3.严格审核。严格依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确保有资格的申请人能够享受到补贴、享受到补贴的申请人符合相关要求;另外,对于前期由市商务局负责受理审核的申请材料,需再次组织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4.汇总统计。每两周向平顶山市商务局上报上两周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
5.保密安全。对涉及审核事项的信息安全承担保密责任。严格控制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非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不得掌握和使用。原则上应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电脑等设施设备登陆、使用该账号。凡涉及汽车以旧换新的所有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私自下载留存、擅自传播等,并待完成委托后全部移交或彻底销毁。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是拥有资质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审计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4.近三年内有承担过政府相关项目审核经验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四、响应文件内容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3.项目报价单。本项目采购采取最高限价的方式,审核由平顶山市发放补贴的申报材料,每单最高限价5.00元(审核通过一人次为一单);受理地非平顶山,仅需要进行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单项审核的,每单最高限价1元(审核通过一人次为一单)。每单报价(应精确到角)要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无效。注:审核结束后,以最终通过的申请单数据实结算。
五、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相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在平顶山市商务局206会议室(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关大楼)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
请供应商代表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前到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响应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原件以备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先生、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0375-2222732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