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平顶山市商务局计划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我市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我市涉及市商务局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共包含5个方面,分别是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居厨卫“焕新”。其中,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活动启动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家居厨卫“焕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以上5个方面活动开展时间及要求,预计共需出具批次审计报告40份、活动整体审计报告5份。
二、采购需求
中标机构或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文件要求,对平顶山市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5个方面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计,分期分批出具审计报告,项目结束后出具整体审计报告。具体需求如下:
(一)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4﹞32号)、《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豫商运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相关要求,一是对已拨付的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二是对市商务局每两周汇总的需拨付资金材料进行审计,并于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三是项目结束后,对拨付的全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出具活动整体审计报告。
(二)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相关要求,一是对县(市、区)每半个月提交的需拨付资金材料进行审计,并于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项目结束后,对拨付的全部汽车置换换新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出具活动整体审计报告。
(三)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方面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相关要求,一是对县(市、区)每半个月提交的需拨付资金材料进行审计,并于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项目结束后,对拨付的全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出具活动整体审计报告。
(四)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4﹞36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相关要求,一是对县(市、区)每半个月提交的需拨付资金材料进行审计,并于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项目结束后,对拨付的全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出具活动整体审计报告。
(五) 家居厨卫“焕新”方面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4﹞39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相关要求,一是对县(市、区)每半个月提交的需拨付资金材料进行审计,并于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项目结束后,对拨付的全部家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出具活动整体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是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审计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4.近三年内有承担过政府相关项目审核经验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6.按照回避原则,已参与市商务局有关项目审核或县(市、区)相同项目审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内容
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3.未参与市商务局有关项目审核或县(市、区)相同项目审计保证书;
4.项目报价单。本项目采购采取打包报价的方式,由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
五、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相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在平顶山市商务局206会议室(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关大楼)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
请供应商代表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前到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响应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原件以备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先生、任女士
联系人电话:0375-2222877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