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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4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全省第二


据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平顶山市消费品市场持续向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19亿元,同比增长24.7%,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5.33亿元,同比增长38.6%,吃类商品、穿类商品和日用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6.0%、36.1%和28.7%。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升级类商品销售情况明显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我市消费品市场的强劲复苏。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至4月,全市书报杂志类销售额增长73.4%,体育娱乐用品类销售额增长64.0%,通信器材类销售额增长39.8%,化妆品类销售额增长35.7%,文化办公用品类销售额增长28.6%,金银珠宝类销售额增长25.7%。

另外,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消费也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1至4月,全市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5.69亿元,同比增长54.8%;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9.47亿元,同比增长23.2%。

纵观全市,各县(市、区)消费市场复苏呈全面开花之势,新华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丰县、叶县、郏县、舞钢市7个县(市、区)1至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