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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拟拨付情况的公示

为扎实做好平顶山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豫商建〔2023〕18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豫商建函〔2024〕16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5〕117号)等文件要求,平顶山市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验收与审核等工作。目前,2个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现将上述项目拟拨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拨付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反映。逾期提出或未按规定形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5-222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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