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0-26
浏览量:
A+
A-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稳外资”工作部署,为鼓励更多外资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降低外资研发中心设立门槛,引导重点外资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全市外资企业健康发展;依据豫外资〔2022〕1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平顶山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1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