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是指由农户和超市公司签订协议,由农户向超市卖场直接提供农产品的一种新型流通方式。在促进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培育和壮大自主品牌以及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我市农超对接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实施范围小、销售比重偏低、政府扶持政策有待完善、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农超对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关问题及建议如下:
一、问题分析
(一)农村电子商务普及率低。农民缺少获得销售渠道和物流信息的途径,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较弱,容易导致盲目生产。 (二)对接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产销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的合作协议约束效力不够强,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时,双方不能坚守很好的契约精神。 (三)长效配套机制不完善。从供给端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存在。从流通过程看,商超流通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从销售端看,由于市场经营主体具有逐利性特点,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零售商超在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时,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二、建议
(一)构建农超信息服务平台 1、在传统节假日举办本地特色农产品展示推介会。重点展示平顶山市各县(市、区)特色农产品,旨在搭建一个高效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助推地方特色农产品市场拓展。 2、整合现有资源和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建立符合农超对接需求的供给和交易信息综合服务系统。 3、通过分析国内、国际农产品市场行情,建立预测系统,引导农民科学种植,降低农产品经营风险;通过发布超市和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交易记录及信用记录等对接信息,促进农超合作意愿,解决合作社和超市对接信息不畅问题;通过发布农产品交易信息,解决农产品供给与需求信息不畅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设立农超对接专项扶持资金,对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于实施效果好、合作时间长、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对接超市和合作社,给予相应奖励。鼓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倡导合作社实行订单生产,促进超市与合作社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 (三)构筑良好营商环境针对蔬果产品保鲜时间短、不宜长途运输等特点,引导超市进行本地直采。推动超市缩短结账期和报价周期,减少通道收费项目,通过预付一定比例货款缓解合作社资金周转压力。开通农超对接绿色通道,为向超市长期运输农产品的车辆核发农超对接通行证。 (四)培育规范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带头人定期培训,强化合作社在指导生产、服务信誉、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现代营销方面的作用。建立监督与激励机制,加强农民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提高农户的商业信誉与商业忠诚度,促进专业合作社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清理不能提供产销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